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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26 12:35:00

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三项任务居于前三位。

智能汽车领域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差异化消费需求强烈,是新一轮产业革命的重要抓手,是实现“需求侧改革”的重要力量。在此研判下,建投华科联合汽车评价研究院与知名院士专家、高校学者、产业界人士一道,经过近一年的精心打磨,最终完成了《中国智能汽车科技强国之路》的编写工作,新书已于12月26日正式发布。为更好的为智能汽车产业发展服务,我们将陆续将此书的内容进行发布,以供行业参考借鉴。

接上文:《中国智能汽车科技强国之路》——榜样(十)

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应用简析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李开国等

对比分析

(五)研究计划与项目

从国外ITS系统发展的历程和现状来看,尽管各国对车路协同称谓不一,内容也不尽相同,但都是以道路和车辆为基础,以传感技术、信息处理、通信技术、智能控制为核心,以出行安全和行车效率为目的,车路、车车协同系统与自动驾驶已经成为现阶段各国发展的重点。

从发展模式来看,欧、美、日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发展主要由*府推动,均出台国家战略规划,明确目标、时间表、技术路线,并形成一定共识(各国发展规划对比如表21所示)。尤其是与交通环境、网联化相关的领域,*府从更大的交通环境构建的角度,为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和快速应用建立了良好的环境。如今,随着网联化、智能化更多地与车辆技术融合,国外真正形成了*府主导,汽车、通信、电子等多领域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深度协作的局面。

从标准法规来看,从年开始,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开始相继制定智能汽车相关法规,形成了相对较为完善的标准法规体系(各国标准法规对比如表22所示),预计年前还会出现与V2X、自动驾驶技术相关的法规。

从技术演变来看,欧、美、日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立足于智能交通大领域,分别从交通信息化、车辆智能化的角度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已形成大量产业化成果;进入21世纪,尤其是年以后,随着通信技术、电子控制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车辆网联化、智能化逐渐从20世纪的独立研究,走向融合型研究与应用,汽车将更多地通过连接与环境融合协同,从欧、美、日各国制定的战略情况来看,这将是未来20年交通领域最重要的技术变革。

从市场形势来看,目前智能网联汽车只形成了初级的网联化和智能化,网联化主要体现在基本的信息服务(Telematics)领域,智能化主要体现在如今大量产业应用的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领域,真正的深度网联化、智能化还在酝酿阶段,预计年将真正实现人-车-路的网联化、中级自动化驾驶;年,实现高级自动驾驶汽车的应用。

从行业技术水平来看,目前欧、美、日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领域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美国重点在网联化,其通过*府强大的研发体系,已快速形成了基于V2X的网联化汽车产业化能力;欧洲具有世界领先的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和整车企业,其在自主式自动驾驶技术方面相对领先;日本的交通设施基础较好,自动驾驶技术水平方面也在稳步推进。

从企业发展来看,奔驰、宝马、沃尔沃、福特等一流整车企业ADAS产品技术相对成熟。车辆网技术方面,大众、奔驰、沃尔沃、福特大多集中于车载信息的互联,IT厂商入局智能汽车领域的主要举措包括开发车载信息系统,并与汽车厂商合作推广开发导航、语音识别、娱乐、安全等方面的应用程序和应用技术。自动驾驶技术方面,奔驰、谷歌、日产等企业取得重大成果,奔驰立体图像系统技术领先;谷歌则在环境三维建模、地图方面领先。

从产业链竞争力来看,美国目前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上、中、下游实力均衡,世界领先,德国在上、中游有较强的竞争力,日本依托几大整车厂占据一定优势。

借鉴与思考

(一)持续更新顶层规划

自动驾驶产业不仅涉及传统的汽车零部件,同时集成先进的汽车传感器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美国的AV1.0至AV4.0,日本的《创造战略性革新规划》和《官民ITS构想及路线图》都是持续的,通过不断的更新完善来适应技术的快速变化。作为借鉴,我国不但应该对一些重大的产业*策进行及时的更新,还要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对策。

(二)加快完善法律法规

当前,美国自动驾驶汽车的立法处于统一技术标准和规范管理阶段,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创新、发展、测试和运行由联邦法律统一规范。作为借鉴,为避免我国多样化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对自动驾驶技术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阻碍,以推动自动驾驶汽车的创新和发展,保护社会公众的安全,我国应充分征求相关领域的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并进行深度研究后,制定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规范标准。

(三)推进关键技术研发

相比美日欧,我国对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的掌控能力仍须进一步提升,需更深层次地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并按计划择机择时进行部署。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制造及配套体系仍需完善。在我国传统汽车制造领域范围内,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品研发和制造能力方面仍存在很多不足,相关配套体系仍需进行全方位完善。

(四)形成社会普遍共识

美国、日本等通过策划、举办相关活动,一定程度上使民众对自动驾驶有一个正确的认知,避免过度信任或不信任。比如日本以年东京奥运会、残奥会作为日本自动驾驶技术向世界传播的契机,在一定程度上打通技术、法规、社会接受度三项难关从而实现实用化,形成国际影响力。作为借鉴,我国可以重大国际赛事项目为契机(年北京冬奥会),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向世界展示中国自动驾驶的研发实力与产业化进程,从而提升国际影响力。另外,我国也需要精确研究自动驾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以及对特殊群体的益处,将研究成果向公众公开,以提升社会效率与民众保障。

(五)调整相关配套机制

1

保险责任

目前我国现行汽车责任方面的保险是对驾驶员驾驶技术和过失责任的审查,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驾驶员的角色发生了改变。为交通事故购买保险的角色(汽车生产商、系统供应商、车主或是乘客)也需要相应地进行改变。当保险责任从社会大众转移到汽车生产商或系统供应商时,以分摊意外事故损失为基础的保险机制需做出相应调整。

2

信息安全

在自动驾驶时代,消费者的家庭信息、生活习惯、日程安排和活动范围等个人隐私被泄露的风险越来越大。如何规范智能汽车生产商、系统供应商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使用,有效防范网络黑客对消费者信息的非法获取,也是自动驾驶汽车发展中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

(第七章《榜样》完结)

相关阅读:

《中国智能汽车科技强国之路》——榜样(一)

《中国智能汽车科技强国之路》——榜样(二)

《中国智能汽车科技强国之路》——榜样(三)

《中国智能汽车科技强国之路》——榜样(四)

《中国智能汽车科技强国之路》——榜样(五)

《中国智能汽车科技强国之路》——榜样(六)

《中国智能汽车科技强国之路》——榜样(七)

《中国智能汽车科技强国之路》——榜样(八)

《中国智能汽车科技强国之路》——榜样(九)

《中国智能汽车科技强国之路》——榜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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