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一位名叫丹尼斯的马拉松运动员正在比赛路线上奔跑着,他目前跑出了16公里。马拉松全程42.公里,他在这前半程保持得不错,目前领先其他对手一段路程。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能够领先半程,然后下半程的冲刺阶段,他将会从容夺冠。
丹尼斯在一个拐弯处迅速跑过,这一路段有许多碎石,谁也不想这些小石子侵入鞋中,要知道停下来脱鞋整理这短短的时间,可能就是对手超越你的好时机。
突然,丹尼斯感到自己的头部一阵剧痛,但这股疼痛没有持续多久,他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姿态,认为是刚才路上的那些碎石“跳”到了自己的头上。
这在马拉松比赛中是常有的事。丹尼斯晃了晃自己的脑袋,发现没什么大碍,于是加快了刚才放慢的脚步,重新投入比赛。
丹尼斯丝毫没有发现,此时他的脸上已经满是鲜血。
参赛的初衷
马拉松这项运动起源于古代波斯帝国对古希腊的侵略战争。在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中,古希腊经过艰苦卓绝的战斗,最终战胜了波斯帝国。
当时的古希腊统帅为了让首都雅典的人民知道战争胜利的消息,让一位擅跑者菲迪皮茨去雅典报喜。
于是他不知疲倦地奔跑,当菲迪皮茨到达雅典,说出战争胜利的消息之后,他就因劳累倒地而亡了。
为了纪念菲迪皮茨的爱国主义事迹,第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马拉松设立为了正式比赛项目,距离42.公里(也有说法是42.公里)。
如今,马拉松这项运动已经成为了当下都市人最为热衷的运动之一,或是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呆够了的上班族们,或是专业的马拉松运动员,他们纷纷换上轻便的运动装,在规划好的比赛路线上肆意驰骋,挥洒着自己的汗水、追逐着竞技的荣誉。
马拉松这项比赛与其他竞技体育有着很多相似之处——要想参加更高级别的比赛,就得积累参赛经验。也就是说,当你跑的马拉松比赛足够多,你才有资格参加最顶级的赛事。
丹尼斯也是如此,他为了获得年美国波士顿马拉松大赛的参赛资格,参加了这场名为“美国大急流城马拉松”的比赛。
这场比赛属于户外越野项目,比起在城市中举办的项目,有一个优点就是参赛人数少,如果能够在这场比赛夺冠,明年波士顿大赛的资格就手到擒来了。
遭遇意外
回到我们开头提到的,丹尼斯在16公里处被“石头”击中之后,仍然用尽全力地冲刺下半程,但是他逐渐发现自己的身体不受控制了。
一些以往根本不会出现的生理反应频频发生,更让丹尼斯心中感到些许烦躁的是,他发现已经有一个人超过他了。
丹尼斯认为自己是因为脱水的缘故,要知道山地越野马拉松对于体力的消耗是要大于常规马拉松的,于是,丹尼斯开始不断地喝水。
他喝光了自己随身携带的运动饮料,为自己的身体补充了大量的维生素和电解质,最后还剩了一些,丹尼斯全部淋在了自己的头上。
头上的疼痛感变得越来越强烈和明显,丹尼斯不知道该怎么办,是求助于医疗队?不,不行——他不能呼救,要是这样的话他可能就没办法获得参赛资格了。
丹尼斯的脚步越来越重,自己也已经被很多人超过了,不过好在已经顺利过了半程,只要坚持下去,还是能撑到终点的。
发现受伤
在离终点只有十公里的地方,丹尼斯发觉自己已经跑不动了,他觉得自己今天的状态很奇怪。要知道丹尼斯在往常的马拉松比赛中只需要3个小时就能完赛,今天竟然出现了跑不动的情况,这让他懊恼不已。
丹尼斯放慢了脚步,也不得不放慢,他已经跑不起来了。
于是,丹尼斯开始用走的,他走一段路,恢复一点体力,又鼓足一口气往前跑一段,然后又忍着疼痛咬着牙停下来,等恢复了体力又继续跑,就这么循环往复。
快到终点了,此时的丹尼斯已经是满身大汗,身体的虚弱加上体力的透支,这让丹尼斯第一次感受到马拉松比赛的残酷,他用手擦拭着流下来的汗水,低头猛然一看,双手沾满了红色的血液。
“应该是石头把头打破了。”丹尼斯这么对自己说道,他的疑惑一下子全都解开了,原来自己一直在带伤比赛,怪不得今天的比赛状态大不如前呢。
丹尼斯看了看表,自己还有机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到达终点,一想到自己带伤参赛都能拿到名次,丹尼斯心中陡然燃起一股无形的力量激励着自己,他突然来劲了,不顾疼痛加快了速度。
意外的子弹
丹尼斯的妻子一直在终点等候,她站在一个显眼的位置,她要让丈夫跑过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自己,可是左等右等,自己的丈夫一直不见踪影。她知道自己丈夫的实力,这么久了还不出现十分反常。
丹尼斯平时的成绩很稳定,之前的三场马拉松比赛,他都能将跑完全程的时间控制在三个小时零三十秒左右。
但是此刻,距离比赛开始时间已经超过了三个小时零五分钟,而这也是波士顿马拉松比赛参赛资格的底线。
这意味着丹尼斯已经没有资格参加明年的波士顿马拉松大赛了。
又过了一会儿,妻子终于看到丹尼斯跑过终点的身影,此时计时器显示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零九分。
妻子看着满脸是血的丹尼斯又惊又怕,二医院。经过医生的检查之后,击中丹尼斯头部的不是什么小石头,而是一颗子弹!
X光片显示,丹尼斯的头骨中有一颗点22口径的子弹,似乎是因为丹尼斯的头骨比一般人的强硬,子弹没有打穿,而是嵌了进去。
警方立即介入了调查,但是由于马拉松比赛的场地处于野外无监控,也没有任何线索指向某个开枪的人,这件怪事也就没了下文。
丹尼斯却因为这件事声名大噪,报社纷纷报道了他经历的这件奇事,报纸上更是将其称之为“子弹人”。
后来的丹尼斯成为了一名专业的马拉松运动员,他自豪地将“子弹人”这三个字印在自己的比赛服上面,意思是希望自己可以快过子弹。在职业生涯的后期,丹尼斯甚至参加了铁人三项的比赛,在有限的生命中无限拔高了自己的生命长度。
医院的时候曾说,要是知道脑袋上有颗子弹的话,那自己绝对不会坚持跑完全程,一定在中途就向医疗队求助。试想一下,哪里会有这么多的如果呢?
丹尼斯即便在距离终点10公里的地方发觉了满脸是血的自己,他也依然坚持到了终点啊,既然选择了梦想,便只顾风雨兼程。
未知的前路就像是布满迷雾的丛林,你永远无法知道前面有什么,只有你经历过了这一切,你再回头看时,你会发现那些迷雾都散了,人生路径忽然变得非常清晰,我们也一样,勇敢的往前行吧!